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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端:新时期我国翻译出版的回顾
时间:2015-09-29 来源:中国出版史研究 作者:李景瑞 浏览量:847

那时起有很长时间的中外文化交流,都以引进外来文化为主。直到近几年,为了鼓励“走出去”,对外文化输出才有所增加。三十多年来翻译出版走过的道路,成就令人瞩目,但也经历过风风雨雨的曲折。回顾这个过程,从中思考和探索应坚持和该扬弃的,对于推进翻译出版事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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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我国翻译出版事业进入了迅速发展的新时期。多年受到禁锢的公众,对了解当代国外世界的渴望,给翻译出版注入了极大的推动力。那时起有很长时间的中外文化交流,都以引进外来文化为主。直到近几年,为了鼓励“走出去”,对外文化输出才有所增加。三十多年来翻译出版走过的道路,成就令人瞩目,但也经历过风风雨雨的曲折。回顾这个过程,从中思考和探索应坚持和该扬弃的,对于推进翻译出版事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时期翻译出版的发展,我认为可以粗略划分为三个阶段。

打开“窗口”阶段(1978—1988)

十年动乱我国翻译出版属于重灾区,那时除翻译出版马列著作,以及像越南的《南方来信》这样极少数所谓外国进步文学以外,翻译出版几乎成了空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极左路线逐步被纠正,翻译出版事业也相继得到恢复与发展。一直到1988年的这十年,可以说是翻译出版打开“窗口”的阶段。

一、解放思想,扩大出版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

早在六十年代,为了反修需要,曾经由中央编译局,会同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世界知识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等单位,翻译出版了一批“国际共运”中修正主义和机会主义的著作,例如托洛茨基的《俄国局势真相》、《被背叛的革命》等,作为反面材料,分甲、乙、丙三类内部分级限量发行。这批书都采用灰色封面,俗称灰皮书。后因“文革”,中断出版。

1980年4月,经当时人民出版社总编辑曾彦修倡议,并得到于光远、陈翰伯、王惠德等同志的支持,国家出版局等相关部门商定,重新组织翻译出版一套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并制定了先出一百种的方案上报中央。3天后,就得到胡耀邦同志的批示:我赞成翻译现代社会主义各流派的一些著作,以及当代资产 阶级学者关于社会学的一些名著。现在我们这方面知识贫乏得惊人。我不知道全国是否有十来个人认真读了十来本这一类的著作。没有这一条,谈什么探索新理论?但这类著作浩如烟海,纸张、翻译都有限。因此,要认真选择。你们这一百本,至少有两千万字吧?这恐怕不行。应该指定一二十位有水平的行家再精选一下。①

遵照胡耀邦同志的指示,1981年1月经中宣部批准,确定由26家出版社分工,重新开始翻译出版“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起初选定了《让历史来审判》、《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民主与社会主义》、《笫四国际》等95种,后来又追加72种,总共确定出版167种。,分公开和内部两类,有区别发行。到1983年这套翻译著作陆续出版了64种,受到学术界极大欢迎。1985年,在邓小平同志大力支持下,长达11卷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顺利在我国翻译出版。还有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四川人民社的“走向未来丛书”等西方当代社科新作相继出版,这些都对当时思想解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突破“禁区”,引进西方现代文艺思潮与流派。

1978年为克服全国性书荒,国家出版局决定赶印35种中外文学名著,包括巴尔扎克、狄更斯等一批西方作家的经典作品,使读者开始走出禁锢。随着社会上一批当代西方电影如《望乡》、《追捕》、《丽蓓卡》、《战地钟声》等相继放映,更给长期闭塞的中国观众,吹来了一缕开放的空气。

在文学翻译出版领域,“窗口”要比政治学术著作开得更大一些。例如人民文学社和上海译文社,加快了由中国社科院外文所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丛书”、“外国文学名著丛书”、“外国文艺理论丛书”等“三套丛书”出版的步伐。新创刊的大型翻译杂志《译林》,及时译载了一大批西方当代文学新作。随后成立的译林出版社,又推出了反映西方当今社会现实的“外国流行小说名篇丛书”和“译林文库”。还有漓江出版社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丛书”,湖南文艺社的世界名著重译,以及全国先后出现的二十多种外国文学刊物,都成为“打开窗口”阶段思想活跃的标志。

在这个时期,要特别提一下有一批后来被誉为“开放的翻译家”的贡献。诸如董乐山、施咸荣、梅绍武、袁可嘉、柳鸣九、李文俊等人,他们思想解放,熟悉西方文化,勇于突破禁区。他们参与翻译或主编的《等待戈多》、《一九八四》、《西方人文主义传统》、《外国现代派作品选》、《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等,使我国读者跳出以往“左”的束缚,能够较客观和全面地看待西方现代派文艺思潮与流派。

同样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为了解西方现代文艺思潮,曾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等指定的出版社,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现代新潮文艺作品,统一采用黄色封面(俗称黄皮书),也限内部发行。进入八十年代,随着思想的解放,上述“黄皮书”中有一部分,如《麦田里的守望者》、《战争风云》、《愤怒的回顾》等,也开始冲出“内部”陆续公开发行。1980年4月15日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萨特去世,正受到对外开放鼓舞的中国出版界,竞相出版《鼠疫》、《局外人》、《萨特自述》等存在主义图书。柳鸣九、施康强等专家还发表《给萨特以历史地位》和《萨特的存在主义释义》等文章,使读书界特别是高校学生中一时兴起了“存在主义热”。这个时期翻译出版的外国文艺思潮和流派还有:荒诞派戏剧、黑色幽默、心理小说、法国新小说、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日本推理小说和后现代主义等。这些扩大中外文化交流的新成果,拓展了人们视野,活跃了学术空气,也对中国的文艺创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当时魏明伦编的川剧《潘金莲》,就借鉴了荒诞派戏剧的某些技巧。

三、拨乱反正尚有阻力,翻译读物的价值评价存在分歧。

党中央关于拨乱反正的方针,为翻译出版松了绑,但也曾遇到阻力。这种阻力,有的是来自“左”毒尚未彻底肃清;有的则是习惯用长期受禁锢时的眼光看待新事物,导致对翻译读物的价值评价出现分歧。这阶段出现过几个较大周折。

(1)《尼罗河上的惨案》和《飘》的风波。1980年4月7日,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冯至先生,致信胡乔木同志,对江苏出版《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浙江出版《飘》提出了十分严厉的批评。信中说:

目前有关翻译出版外国文学作品的某些情况,觉得与左联革命传统距离太远了。近年来有个别出版社有片面追求利润的倾向,当前我国印刷和纸张都很紧张,他们却翻译出版了些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作品。如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文学丛刊《译林》1979年第一期,用将及全刊一半的篇幅登载了英国侦探小说女作家克里斯蒂的《尼罗河上的惨案》,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同一作家的《东方快车上的谋杀案》,这些书刊被一部分读者争相购阅,广为“流传”,印数达到数十万册以上。

侦探小说中也有优秀的、启人深思的作品。但是大多数都没有什么教育意义、有时还能造成坏的影响,根本谈不上对于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有任何好处。克里斯蒂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已开始写作,三十年代已大量生产,我见闻有限,过去却很少听人提到过她,为什么现在忽然这样“时兴”?从这点看来,我们读书界的思想境界和趣味,真使人有“倒退”之感。

我国自从“五四”以来,翻译介绍外国文学,对于新文学的建设和革命事业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回想三十年代,我国进步的出版界,出了许多进步书刊,为革命事业做出不能磨灭的贡献。现在为什么有的出版社置自己的责任于不顾,出那些“惨案”、“谋杀案”之类的书籍而沾沾自喜?自“五四”以来,我国的出版界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堕落过。

去年8月,美国文学研究会在山东烟台开会,江苏人民出版社在会上散发了3种他们新出版的美国小说(按:指《钱商》、《珍妮的肖像》、《医生》)。一位美国专家说,这样的小说,在美国都是供人在旅途上消遣,看完就抛掉的书。据我所知,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比较正派的出版社和书店,也很少出版出售红红绿绿只供人旅途上消遣的书籍,想不到在我们社会主义的中国,在党的领导下的出版社,却有人对那样的书趋之若鹜,这真是有失我国文化界的体面。还听说,浙江人民出版社把解放前傅东华翻译的《飘》印了几十万册,大为倾销。既不问《飘》对我们今天有什么意义,也不问翻译的质量如何,这种行动,除去为了赚钱以外,我得不到任何别的解释,可是“社会主义”不知随风“飘”到哪里去了。

当前出版界和读书界之所以有这种混乱现象,可以说是对于十多年极“左”路线广设禁区的一种惩罚。希望出版界多出些好书,不要趋“时”媚“世”,多想一想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版者应负的责任,把不良的风气扭转过来。

以上只是个人的感想,可能很不恰当,但我感到有向你陈述的必要,请你指教。②

胡乔木同志将这封信,加了批语转发给中共江苏省委和浙江省委研究处理。如果是“文革”期间或在此之前,像这种由一位中央负责同志批转给省委“研究处理”的文件,那可是一件政治大事。幸好这事是发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正在拨乱反正,清算各个领域长期留下来的“左”的流毒,因此,江苏省委对待此事十分慎重。当时的省委书记许家屯在这封信上做了如下的批示:

……《译林》还是应该办下去,但选稿应当坚持党的文艺方针,要办得更好,要认真做到为社会主义四化服务,这方面建议认真总结改进。还应开展文艺评论工作。

接着1980年4月下旬,江苏省委政策研究室在内刊《调查与研究》上,转发了乔木同志批转的冯至先生的长信,并加了如下的按语:“为了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我们应该认真介绍和研究外国文学作品,但在出版这些作品时应采取慎重态度,分别情况,有所选择。对一些可资借鉴而内容不怎样健康的作品,可内部发行,主要供文艺工作者参考,而对于广大群众,则应当努力提供有益于身心的精神食粮。《译林》以介绍外国当代文学作品为主,使读者通过这些作品了解当代外国的文艺动向和社会状况。我们希望《译林》以及其他文艺刊物,都能够通过这封信,总结自己的工作,帮助群众提高鉴别能力和欣赏水平,以便更好地贯彻党的文艺方针,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④  

江苏省出版局领导接到批文后认为,《尼罗河上的惨案》既不诲淫,又不诲盗,在电影公开放映之后,《译林》把其原著翻译出版,有助于读者更全面认识当今英国社会。《译林》有选择地介绍一些外国健康的“通俗文学”,符合党的“双百”方针,这不是什么错误。一面责成编辑部自查,一面如实向上报告。

1980年5月上旬,中国作协在北京召开全国文学期刊编辑工作会议。会议上多数人都不赞同冯至的看法。当时的中央宣传部部长王任重同志,在做会议总结时特别举出关于《译林》的争论为例。他说:

这些信和江苏省委转发时写的按语,我和耀邦同志都看了。耀邦同志要我说一下,这件事就这样处理,就到此结束。同志们,这样的态度,这样的处理方法,对不对呢?《尼罗河上的惨案》印得多了一点,这一件事,要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处分?不会嘛,及时指出工作中的某些缺点,是为了引起同志们的注意,以便今后改进工作,这叫做打棍子吗?不能叫打棍子。至于冯至同志的信,这位同志七十多岁了,他的用心是好的,是为了文艺事业搞得更好,信中有些话可能说得过于尖锐了一点,个别论断不够适当,但出发点是好的。我们认为,江苏省委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妥当的。⑤

在这之前,冯至先生曾托戈宝权先生向《译林》打招呼,说“出版界把外国人扔在垃圾筒的书也捡来翻译出版”这种说法,是他“听汇报时误传了”,是个误会。在期刊会议闭会当晚,他又派车接笔者去他家里,说由于他那封信,给《译林》带来很大压力,对此表示歉意。至此,由于中央处理得当,《译林》风波顺利得到解决。冯至先生后来还在《译林》上发表过文章,并与笔者成了朋友。

对出版《飘》的批评,一度来势也不小。先是一家大市的报纸,连续发表了《〈飘〉热和〈根〉热》、《〈飘〉到哪里去?》两篇文章,对《飘》批判的调门相当高。1980年4月18日,一位文化界知名人士在接待外宾时说,中国“也出版了像《飘》那样不好的东西”。23日报上又刊登了《揭开〈飘〉的纱幕》,其他内部通报上更有批《飘》的声言。不少出版人认为,批《飘》,除作品因素外,实际上还反映出当时有些人对地方出版社实行“立足本省、面向全国”这个新方针的抵触情绪。好在国家出版局并不支持对《尼罗河上的惨案》和《飘》的指责,这个态度,在1980年5月上旬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获得了许多出版人士的赞同。这件事,后来还惊动了邓小平同志。

1980年6月13日,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费城坦普尔大学代表团时说:“你们有一本小说叫《飘》,是写南北战争的,小说写得不错。中国现在对这本书有争论,有人说这本书的观点是支持南方庄园主的。我门翻译出版了这本书。出版了也没有关系嘛,大家看一看,评论一下。”小平同志的这些看法,不仅为这本书引发的风波做了结论,更为翻译出版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清除精神污染”出现的反复。1983年初随着对“人道主义”和“异化”批判的升级,接着提出要“清除精神污染”。一开始把奇装异服、流行歌曲都看成是“污染”。在翻译出版上则要求清查自1980年以来各种书报刊的译作。在这种压力下,“萨特热”、“荒诞派戏剧”、黑色幽默《笫22条军规》等都挨批了,就连《译林》上涉及日本妓女身世的短篇小说《我的茉莉子》,也被“戴黄眼镜的人”当成责难的靶子。

邓力群领导的研究室,1980年起编了一本类似上级文件的内部刊物《情况通报》⑥,经常批评被他们视为有“自由化倾向”的文艺作品,给当时不少文艺界人士带来巨大压力。该通报曾多次点名批评公安部所属的群众出版社。如1983年11月15日第335期:指责该社“有些书宣扬色情、淫乱,赤裸描写性技巧。而且竟印18万册之多,向全国广泛发行,这种做法,理应受到批评和制止。”

这本内刊又称,前两年,一些出版社以介绍“大众化文学”为名,掀起一股出版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的热潮。据统计,两年的时间,全国共出版了100多种这类作品,印3000多万册,仅群众出版社一家就出版了30余种,印1300余万册。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共印了820余万册。英国作家克里斯蒂的作品,先后出版了30余种,印数百万册。对于竞相出版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的问题,中宣部出版局和原国家出版局,曾多次向有关出版社打过招呼,并于1980年3月发出停止出版这类读物的通知。对问题突出而又不听招呼的群众出版社总编辑,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宣传动态》对他们进行了通报批评。中宣部给公安部党组去信,建议他们检查群众出版社执行出版方针的情况。从而使这股‘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热潮’基本刹住。但今年,群众出版社和吉林人民出版社又先后出版了日本推理小说《追捕》。 显见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

这本《情况通报》,把出版《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追捕》这类侦探小说,都等同于“精神污染”而不断点名批评,这无疑给当时的文艺和出版界,常来了巨大的思想和政治压力。

更不可理解的是,本来就是当作“反面教材”内部发行的“黄皮书”,这时也被某些权威人士认为“扩散这些东西,这不能不说是精神污染”,“助长了自由化思想的泛滥”,以至不得不叫停原定的出版计划。1984年虽还允许三联、商务、社科、新华、世界知识五家出版社可以少量出版这类书,但他们都因有顾虑,无意再冒风险。翻译出版现代外国政治学术著作,此时事实上夭折了。

1983年底,胡耀邦同志在一次与新闻界人士谈话中,強调要分清“精神污染”的界限,其中涉及翻译出版的部分指出,世界公认的名著不能封闭,资产阶级作家写作的有名小说中,即使有点色情描写也不要紧。我们要禁止的是专门描写性生活的作品⑦。这个精神贯彻以后,出版界一度困惑的思想得到了澄清。“清除精神污染”这一反复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却使当时翻译出版正在上升的势头明显受到了挫折。

(3)《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的遭遇。此书是英国著名作家劳伦斯的名著,在西方曾一度被教会势力认为渲染色情受到查禁,但后来已获平反。它最早的中译本是1936年饶述一的译本。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重印此译本出-版,被人举报,受到查禁。原新闻出版署署长宋木文同志,2014年7月25日在《文汇读书周报》著文,就此书出版的处理作了专题回顾。

据已公布的材料,对此书的出版,最早是中央党校熊复同志提出批评。这件事当年曾惊动中央多位领导同志。国家出版局于1987年1月16日,以(87)出版字第45号文,发出《关于禁止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通知》,相关出版责任人,也因此受到了不同的处分。后来,对已印制的允许有控制销售,实际上是全部发行了。进入新世纪以后,有出版社出版了该书新的译本,依然受到了不同形式的限制,直到前几年,才完全放开出版了。

这本外国名著引发的出版周折,反映出不同时段对翻译读物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评价,而这种评价,又往往受到当时某些长官意志的影响。多年之后,外文所副所长陈冰夷同志,曾对他的同事兼邻居葛林同志说,冯至先生那封“告状信”,是胡乔木同志授意,经冯至与陈冰夷共同起草的。但原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杨牧之同志又撰文披露,九十年代胡乔木同志在评论《金瓶梅》的一封信中表示,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决不能只当作淫书一禁了之” ⑧ 。显示他前后的态度有了变化。对这一段出版史实,笔者的看法是:因为建国后长期封闭禁锢,加上受“左”的流毒,国人对外国、尤其是西方大国现代文学的实况所知甚少,对西方新潮流行小说更少涉猎,胡耀邦、邓小平、冯至等领导也不例外。刚对外开放,胡乔木有意通过“写信”方式,批一下出版西方通俗文学,这个主意冯至也有同感,以至把《尼罗河上的惨案》和《飘》视为异物而予以批判。从当年授意批评这两本书,到后来主张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不能一禁了之,表明即使像胡乔木、冯至这样的高级领导和学者,同样有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长官意志也是会有变化和长进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前后出版的周折,正是人们对西方文化的认知,以及对外开放的观念,同时逐步深化的一种反映。

四、膨胀过快,翻译出版一度呈现滥和乱的现象。

“清除精神污染”不当做法被纠正以后,学术、文艺界各种思想、观点的发表和讨论很活跃,翻译出版的门类、品种和印数都迅速增加,但到八十年代后几年,翻译出版却膨胀过快,以至出现了过滥和混乱的现象。表现在:

(1)内部发行书失控。以前对有些翻译书实行:内部发行;公开发行控制印数;不标明“内部发行”但限内部征订等,不同的发行方式。八十年代后期,不少原定内部发行的外国政治学术著作,被出版社改为公开销售;原先经专家选定的外国政治类翻译书目,也被有些社自行扩大了。这类书引进欠慎,膨胀过快,以至在部分读者特别是青年中产生了消极影响。

(2)外国文艺书刊充斥市场。那时出版外国文艺书刊很赚钱,许多公营出版社包括专业性很强的专业出版社,纷纷挤向这个领域,加上民营书商的介入,翻译出版的主体顿时倍增,翻译出版市场在鱼龙混杂之下,出现了一批赤裸渲染色情和暴力的翻译书。1987年先是出现美国“杰姬·柯林斯热”,随后又出现日本“西村寿行热”。西村渲染暴力、色情和恐怖的小说,如《暴虐》、《兽性猎物》、《男虎女豹》、《暴力与色欲》、《恶魔三牙》等,大批快速上市,短短一两年就多达36种。这类封面刺激、内容腐朽之书,在柜台、书摊几乎到处可见

(3)引进外国漫画书把关不严。这期间,电视台和出版社都引进了不少外国的特别是日本的儿童漫画,其中有健康的,但也确有过分宣传暴力、恐怖等消极倾向的,引起社会上不少舆论的非议。因为漫画书需要翻译的文字很少,翻印图像成书快,成本低,利润高,促使不少出版者尤其是一些书商,竞相争抢这块“洋蛋糕”,结果又一度造成乱印滥出。

针对上述现象,当时的文化部出版局,曾于1983年9月3日,发出《关于控制出版西方文学作品的通知》。1984年12月25日,又发出经中央宣传部批转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外国文学翻译出版工作的报告》。1986年7日23日,国家出版局的内刊《出版情况》第32期,在报道《译林》编辑部在无锡主办“外国文学翻译出版情况交流会”的同时,重申了必须加强对外国文学翻译出版的监管,强调安排翻译选题时,一定要坚持择优介绍的原则。这些措施,虽对引领翻译出版导向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受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到了八十年代后期,翻译出版的散滥现象,似乎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整顿调整阶段(1989—1993年)

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出版界根据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要求,严厉批评了“对待西方文化上的无政府状态”,着手“整顿出版阵地”。涉及翻译出版的整顿措施包括:

——1989年8月,新闻出版署发出查封《玫瑰梦》等一批淫秽外国小说的通报,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同年,曾有错误倾向的“走向未来丛书”停止出版。

——压缩、限定出版外国政治学术著作的出版社,地方只限省级人民出版社出版。

——随着查禁带来恶劣影响的《性风俗》一书,大力制止出版中的“性作品热”。

——1990年,新闻出版署图书司以“司徒舒”的笔名,在报上发表《“兽行”不可再肆虐》的评论,严厉批评出版西村寿行一些渲染性暴力、性变态的小说。并通报要求淸查,从严控制出版。

——开展图书和音像制品的“扫黄”斗争。

——规定出版外国漫画图书,其选题必须事先报批。

——《加里森敢死队》等存在不健康内容的电视连续剧停止播出,相关图书不安排出版。

——1991年新闻出版署在桂林召开全国外国文学出版工作会议,对外国文学翻译出版进行总结,随后发出了整顿和提高的文件。此次会议,同时还成立了“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外国文学出版研究会”,开展行业活动。

——同年,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核定外国文学出版任务的通知》,两批核定全国38家出版社可以出版外国文学,还规定必须配备必要的外文编辑,方可出版翻译书。

——外国文学刊物经过整顿,加上其他原因停刊的,从高峰时的二十多家,降到此时的七八家。

这个阶段与翻译出版密切相关的事件还有:1990年我国颁布《著作权法》以及1992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自此之后,翻译出版外国版权保护期内的作品,必须事先获得合法授权。许多出版社因不熟悉或舍不得花钱去买版权,以至翻译出版的积极性大大受挫。这个阶段,一方面因为出版社进行整顿,另一方面出翻译书多要先买版权,使得翻译出版外国当代新作的数量明显减少,1993年前后,成为新时期翻译出版的谷底。

实施市场经济阶段(1994年以后)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版主管部门在整顿调整之后,强调要进行出版改革,狠抓出版繁荣。在这种形势下,加上出版社渐渐适应了“先买版权才能翻译”这种新观念,于是从1994年开始,翻译出版界又迎来了新一轮面向市场的快速发展。

一、出版业向市场经济转型,翻译出版更加开放。

随着出版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出版社确定选题的自主性更大了,而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繁荣出版的措施,更激发了出版社多出好书的积极性。新闻出版署原署长宋木文指出:“要下功夫抓出一批健康有益的、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出版读物,特别需要一批真正优秀的通俗文学读物”,“为党政机关和教学、研究单位提供各种资料,包括反面资料,今后也要在正确的指导思想下继续做好”。这种指导思想带给翻译出版的变化,就是出书更加开放了。例如,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名著系列”,以前大多翻译20世纪以前的外国学术著作,后来大大增加了当代名著的比重。三联书店更推出了“学术前沿丛书”,首次翻译出版了哈贝马斯、哈耶克等富有前沿思想的理论著作。一度沉寂的萨特、庞蒂、巴特等反映法国新思潮的作品,又活跃在翻译图书市场。

在外国文学领域,西方各种有影响的获奖小说、流派新作、争议作品等,几乎两三年就会出现中文本,翻译图书已不存在“内部发行”了。引人瞩目的是,曾在西方引起争议、又备受世界文坛赞誉的当代文学名著《尤利西斯》,在问世72年之后,1995年终于在中国首次出现了“译林版”和“人民文学版”两种中译本,而且一字不删。这件事曾被外国媒体广泛报道,认为这是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信号。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上翻译的开放程度,更是不受限制。

二、翻译出版空前繁荣,引进图书趋向注重实用。

1978—1990年我国出版翻译书2.85万种,年均2192种;1995—2003年增为9.44万种,年均1.05万种,年均增幅大约4.3倍。在这以后,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011年从国外引进版权15592种,其中翻译出书的,至少12000种以上。这表明近些年,我国翻译出版的总量,一直处于稳定上升的状态。其繁荣的另一标志,就是翻译出版的门类、选题、体裁、题材、出版形式等等,新意迭出,琳琅满目。社科类除老牌丛书持续看好外,又涌现一批较有影响的新译丛:如商务的“文化与传播译丛”;社科社的“国际学术前沿观察丛书”、“点金石译丛”;上海世纪的“东方编译所译丛”;南京大学社的“当代学术棱镜译丛”;译林社的“人文与社会译丛”等等。文学类更是翻译得又多又快。近几年西方文学大奖的获奖作品和影响大的作品,几乎都有中译本。除小说外,外国政治家、大企业家、明星、球星等的人物传记和回忆彔也备受青睐。但进入新世纪以后,跟风追逐市场的现象稍有转变,引进的书目趋向注重实用,例如重视引进经管、企管、财富、生活、心理等方面有更多实用价值的书。

这个阶段形成“翻译出版热”的一个重要原因,自然是引进版获利很丰厚。近几年来,引领畅销书风骚的有不少都是翻译书。如文学类的《廊桥遗梦》、《马语者》、《致加西亚的信》、《挪威的森林》、《魔戒》、《达·芬奇的密码》;经管类的《穷爸爸、富爸爸》、《谁动了我的奶酪》、《蓝海战略》;少儿类的《哈利·波特》、《冒险小虎队》等等。特别是《哈利·波特》,以7卷累计发行5000万册的巨量,创造了翻译书发行的奇迹,并且带动印刷、纸张、书店、物流等相关行业跟着升温,被誉为出版业的“哈利·波特现象”。即使是再版重印的翻译书,有不少其市场销量及盈利都很好。例如马尔克斯、米兰·昆德拉、村上春树等名家的老书,多次再版依然好销。只是这样一来,引进的版税率不断被抬高,以至加大了翻译图书的出版成本。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切实加強对外翻译出版。

在实施市场经济这个阶段,翻译出版的另一项突出成就,就是加快了图书“走出去”的步伐。1999年,我国引进版权6461项,输出版权418项,进出之比为14:1。到了2013年,引进18167项,输出10401项,进出之比缩为1.7:1。这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巨大成果。尽管输出版权中,有一部分是在境外进行翻译出版,但从文化输出的角度观察,其性质与在国内翻译出版是相同的。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外国读者希望通过图书了解中国的愿望也日益强烈,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于对外传播中国文化,提高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在加强对外翻译出版方面釆取了许多措施。这方面主要的大事有:

(1)每年举办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除大力扩大本国书刊、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的对外版权贸易之外,并为国际版权贸易提供交易平台,推动北京书博会,跻身世界重大书博会行列。

(2)鼓励与境外出版商合作。推行“输出版权、国外出版”、“国内造货、外商发行”、“委托代销、按需印刷”、“共定选题、定制出版”等多种新模式,充分利用境外的翻译出版资源。   

(3)启动“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由政府实行资助翻译费,鼓励外国出版机构和译者翻译出版中国作品。资料显示,仅2006年一年,向19个国家210个项目资助的翻译费,就超过人民币千万元。目前的资助规模及金额,那就大得更多了。

(4)为提高出版社对外翻译出版的积极性,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由国家建立专项基金,从2009年起,每年审定一批符合“经典中国”要求的优秀作品,向已签约对外输出的出版社给予资助。6年来,已累计资助近两千种。

(5)扶植“熊猫丛书”等外向型图书的扩大出版,还组织有实力的出版社,联合出版外文本《大中华文库》,有计划地翻译出版中国古典名著。这套文库英文本100种的出版计划,已基本完成,正在展开法文本和西班牙本的翻译出版。可喜的是,这套文库在国外的品牌效应日益提升,有些书已实现保本并开始盈利,市场前景看好。

(6)在外国建立孔子学院。既传授中文,传播中国文化,也协助联系当地懂中文的汉学家,共同推动对外翻译出版。

四、奖优治劣,打击翻译造假,规范翻译出版市场。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受利益和竞争的驱动,翻译出版的部分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乱象。表现在:译德淡忘、诚信缺失、结构失衡、质量下降、竞争无序、重复出版、抄袭剽窃、以及评论不受重视、导向声音薄弱、盗版屡禁不止、翻译资质缺乏监管,等等。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上出现了“众包法”、“私译”、“译制工房”等新的翻译模式。除了个人系统思维这种传统的翻译方式之外,又多了众人碎片式流水作业的翻译方式,使得网络翻译的效率和开放程度大大提升了。像小布什自传《决择时刻》和《乔布斯传》这类畅销书,从翻译到出书,只需个把月就上市了。 

“萝卜快了不洗泥”,单纯图快抢市场,难免带来翻译质量的下降。至于抄袭、盗印、造假等侵权违法行为,更是禁而不绝。前几年就出现过一人能译十几种外文的“文抄公”,还有的玩弄文字游戏,变相抄你没商量。以前多是个体书商搞抄袭,后来有些国营出版社,不顾信誉,也加进这个不光彩的行列。多年来,读者对翻译出版存在的乱象多有不满,媒体上也常见呼唤译德、整顿翻译出版的呼声。这种现象,已经引起译界及出版管理部门的关注。目前,已经和正在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有:

(1)加强崇尚诚信和恪守职业道德的教育,并把它作为出版人员考绩和出版社评比先进的重要指标。凡有侵权和违规劣迹者,均取消其参与评优的资格。

(2)加强法治管理。2013年3月1日起生效的新《著作权法》,加重了对侵权的处罚。其中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比以前规定,罚款幅度从3倍增为5倍;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罚款也从10万增为25万元。尽管惩罚力度还不够大,但至少加強了打击侵权的震慑威力,使版权的保护又前进了一步。

(3)加强翻译工作统筹与管理。201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翻译研究院”,负责重大翻译规划、开展翻译学术研究、建立高端翻译人才库、推动翻译人才培养、督促译界守德自律,等等。这些举措,对于保障和提高翻译质量、规范翻译管理,无疑会产生促进的作用。

(4)为了提高翻译图书质量,建立优秀翻译图书的奖励机制。从1991年起,新闻出版署委托中国版协外国文学出版研究会,先后组织了6届“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图书奖”的评奖。另有四十多种翻译书,荣获了“国家图书奖”和“出版政府奖”、以及这些奖的“提名奖”。此外在“中国图书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彩虹翻译奖”中,也都有优秀翻译图书受到奖励。这对表彰翻译图书的译者和出版者的贡献,都起到了激励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我国翻译出版领域,无疑取得了巨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促进对外开放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已得到解决或改善,尚待克服和完善的,也多引起了关注。相信在建设文化强国和法治社会的进程中,翻译出版也必然会迎来更辉煌的未来。

 


①引自《扬子晚报》2014年7月11日“传奇解密”版。

②、③施亮:《<译林>事件始末》,载《炎黄春秋》2008年第6期。

④、⑤《波涛上的足迹》,重庆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⑥引自《炎黄春秋》2015年第6期,

⑦《宋木文出版文集》,商务印书馆出版。

⑧杨牧之:《出版史上的一段故亊》,载《中华读书报》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