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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 | 这些教育立法需提上日程、优先推进
时间:2024-03-01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周洪宇 浏览量: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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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周洪宇给编辑部撰文,希望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为“三位一体”发展战略筑牢基石。他建议今年全国“两会”参会代表委员能够继续关注教育立法,以回应百姓关切。

  ——编者

  教育法治建设之根本,在于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愿望,以人民群众终身学习的受教育权为核心,强化国家、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主体责任,为国家兴盛、民安物阜强固教育基础。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组织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牵头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典的编纂研究编写工作,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教育法典编纂,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教育法典系指,在理性的指导下,由立法机关通过科学合理的、富有逻辑的和内在一致性的体系来整合教育法律部门全部内容的基础性法律。教育法典的外延应包括调整教育法律关系的、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规范,以及正在制定、编纂过程中的有关学前教育、考试、学校、终身学习、托育服务、老年教育等法律法规。要特别注意:教育法典作为教育法律体系的完整表达,其立法宗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在教育法立法宗旨的基础之上,吸收、提取其他教育法律的一般性、普遍性宗旨。同时,教育法典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人民;积极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时代特征;教育法典的编纂要防止体系化、法典化带来的制度僵化。

  第二,建议加快审议通过并实施“学前教育法”及“学位法”。学位法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关经验做法,构建与现有学位制度相衔接的高职高专院校学位制度,对高职高专院校设立“副学士学位”(或“协学士学位”)。同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件比较成熟的“教师法(修改稿)”提请审议。当前教师法中的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和要求。再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条件比较成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改稿)提交审议,使之更符合语言生活实际,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

  第三,“幼有所托”是关系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民生议题,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于缓解劳动者工作与家庭冲突,提升劳动者生育意愿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抓紧研究制定“托育服务法”,争取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第四,建议研究制定“老年教育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需要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趋势,全面推进老年教育内涵发展,提升老年教育服务能力;坚持社会多方参与,提升老年教育发展的社会活力;倡导“在学习中养老”的理念,提升教育和老年学习的品质,让更多老年人享受高质量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与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相关法律的研究制定需以中国的实际需要和现实实践为基础,以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协同育人为原则,把握好统筹性、公益性、普惠性的内涵式发展需要,为老年教育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基础。

  第五,建议从我国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实际需要出发,借鉴国内外终身学习立法的经验,研究制定“终身学习促进法”,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夯实法治基础,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体制、机制、制度和资源保障。